婚内出轨并非等同于“净身出户!
时间:2024-03-14 07:47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点击:

  在不少人的认知中,一旦婚姻中一方出轨,那么出轨方就应该在离婚时“净身出户”,即失去所有共同财产的分割权。然而,这种观念在法律上并不成立。事实上,法律上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叫做“出轨”,且并非所有出轨行为都属于婚姻法所规定的过错行为。那么,究竟什么样的情形会被认定为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时又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家庭暴力,行为人以殴打、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上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的家庭暴力会构成虐待。

  原则上,婚内财产是一人一半,但在一方违背夫妻忠实义务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下,如果有证据证明,通常会对无过错方适当多分财产。若能证明一方与第三者有同居行为,还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但需要注意的是,财产分割原则是以照顾无过错一方为原则,且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必须以离婚为前提。如果当事人不起诉离婚,仅提起损害赔偿请求,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在新的婚姻法中并没有规定出轨作为离婚和财产分割的条件,这种情况法院都会以感情破裂来判定财产的分配问题。首先是夫妻双方协商来处理分割,协商时需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则来进行,这也是夫妻离婚时常见的财产分配方式。

  我国《民法典》中明确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夫妻一方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但并没有明确法律规定婚内出轨应该少分甚至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建议向律师咨询,律师在了解案情后可以去搜集相关证据,更好的满足你的诉求。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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