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公告
时间:2023-09-15 07:40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点击:

  申请人陈桂达向诏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坐落于诏安县南诏镇光良社区金骅香港城11幢506号房产的不动产转移登记,《房屋所有权证》证号:诏房权证南私字第01005218号,房屋所有权人:陈永发。经查询,该房产为陈永发2009年12月21日向李金久购买,但土地使用权尚未相应转移。陈永发已于2022年去世,上述房产由其儿子陈桂达继承。经陈桂达多次联系催告李金久及其相关权利关系人,李金久及其相关权利关系人仍未到现场配合履行转移登记手续。为保障各方权利,我中心发出如下公告:

  对本次不动产登记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本中心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办理上述不动产转移登记,并按有关规定将该不动产转移登记在陈桂达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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