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宜良县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始终把发现问题作为工作的生命线,把推动问题整改作为工作的落脚点,坚持“巡改一体”,着力在抓政治站位、重点问题、责任落实等方面从发现问题定性、反馈程序、集中整改、持续整改、清零销号全周期持续发力,写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向群众交出满意答卷。
为确保反馈问题精准,各巡察组巡察发现的问题清单先通过巡察组组务会研判,再进行组办会商,呈领导小组研判后写入巡察报告,报县委书记专题会、县委常委会审定。
同时,巡察组针对巡察发现的重要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对重大、复杂问题的历史背景、形成原因、政策依据等进行深入了解,并将巡察反馈意见分别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反馈,压实巡察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责任。此外,通过制发巡察建议书、移交专题报告等方式,督促问题快速整改、全面整改,推动行业治理,切实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治、以巡促建。
为帮助被巡察党组织抓住重点,制定有力有效的整改措施,压实整改主体责任,避免整改不直面问题、避重就轻的情况发生,县委巡察机构充分运用一个月的时间节点深入被巡察党组织开展调研,发现了巡察整改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16个,并现场向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反馈,同时以工作提示的方式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整改建议21条,确保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措施可操作、见实效。
县委巡察办加强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部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协作联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对整改不力、敷衍了事的,抓典型、严问责。在持续整改期内,建立整改问题清单台账,定期梳理各党组织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清单,点对点向纪检监察机关派单,督促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做好跟踪了解、指导督办、审核评估等监督工作,并限时要求报送整改进展情况。对已经达到销号条件的,严格审核把关;对未达到销号条件的,强化日常监督和跟踪督促,让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回应、事事有回音,直至所有问题见底清零。截至目前,十四届县委第一至七轮巡察发现问题2644个,已完成整改2622个,整改完成率达9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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