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三轮车刮倒二轮摩托车致人受伤后,竟然离开现场。事发后,石首市公安局团山寺派出所联合交警高基庙中队紧密侦查,次日便锁定了“肇事者”。
1月26日11时,石首市公安局团山寺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称:团山寺镇辖区某村路口处一辆三轮电动车与一辆二轮电动车相撞。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了解,53岁的雷某驾驶二轮电动车,后载妻子徐某由南向北行驶至事发路段时,与一男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发生刮擦,致使徐某倒地受伤,然而,三轮车扬长而去。民警细致查看了刮划痕迹,通过查看路口监控录像发现肇事车辆为一辆红色三轮摩托车。随后民警将该监控录像提供给交警高基庙中队。
1月27日,经交警高基庙中队调查,肇事车辆为团山寺镇某村村民王某所有,团山寺派出所民警立即上门询问得知,该车辆已转卖给同村的胡某(男,70岁)。民警在胡某家中找到肇事车辆,民警向胡某描述了事情的经过,胡某表示自己并不知情,以为没有刮擦到对方车辆。当民警拿出相关视频时,胡某才恍然大悟,并当即表示一定积极配合民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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