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_腾讯新闻
时间:2023-08-03 21:51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点击:

  根据上级公司及股东青海盐湖投资有限公司的决定,拟对青海百货有限责任公司与青海百立储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整合,并由青海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对青海百立储运有限公司进行吸收合并,合并后青海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存续经营,青海百立储运有限责任公司将依法注销,合并双方的债权债务将由青海百货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承继。

  请各债权人自接到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及时到公司申报债权,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吸收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同时,望各债务人及时履行义务,吸收合并完成后青海百立储运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将由青海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承继并进行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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