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到年底了年假有休不到?
时间:2023-11-13 07:01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点击:

  已经休完年假的小伙伴表示:泰国、新加坡、印度尼西亚……虽然都没去,但哪怕在家躺上几天,也让一直以来紧绷的身心得到了舒缓。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我国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带薪年假”成为国家赋予职工的法定权利;2008年,《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对休假主体、休假条件、休假天数等做出明确规定。其中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根据《工人日报》近期调查采访发现,尽管带薪休假的规定已经出台了15年,但是在实践中却难以得到落实。

  为什么大家普遍感觉年假这么难休,一方面是企业不重视,要么是因为经营问题“不敢”让员工休假,另一方面,则是许多职场人对年假意识的淡薄。

  “入职几十年来,我只休过一次年假,是我儿子高考结束那年,我们一家人自驾去旅游。”就职于一家三甲医院的主任医师李先生表示,他平时工作节奏很快,导致他入职后只休过一次年假。

  “手术、门诊加上排班,病人看都看不完。”李医生说,“领导说起休假也很无奈,医院本就人手不够,医生要是休假,病人谁来看?”

  像李医生这样的“劳模员工”并不少见,由于工作性质、单位人力、排班制度等多种因素制约,导致他们对于年假一直是“不敢休也不能休”的状态,一直坚守岗位,没有享受过带薪休假。

  “累吗?肯定累,但几十年都这么过来了。”李医生表示,“也是一种职业信仰吧,我觉得也没什么的。”

  “入职以来就一直加班,总是说人手不够,一个人恨不得干三个人的活。哪敢休假?”入职刚满一年的银行业新人高先生也有同样的抱怨,“休年假,不现实。”

  据媒体报道,一些企业无法支持员工休年假是因为经营压力过大。人手不足、排班紧张,是许多企业不让员工带薪休假的主要理由。

  “我们餐厅一共就四个人,餐厅全年无休,火爆的时候人手严重紧缺,三个厨师只能轮换着来。”在北京一家经营多年街边餐馆的老板娘徐女士表示,“我只能给厨师多开一点工资,不然餐馆倒闭了,大家都要失业。”

  “我入职过三家公司,其中也有世界500强的知名企业,入职的时候,有的会让我自愿放弃原来的工龄,签署一个协议。”近日在找工作的职场人杜先生向记者表示,“签署了这个协议,就意味着我放弃了休年假的权利,工龄清零,只能从头开始算。”

  入职以后,也有企业打着员工年假的鬼主意,用团建来蒙混过关,向员工灌输“团建就是年假”的概念,也有企业在并未征得员工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将年假折换成工资,让你直接“没得选”。

  “入职以来我就没休过年假,公司也从来没补偿过什么三倍工资。”入职一家律所两年的赵先生向记者表示,“在公司,好像就不存在带薪休假这件事,就像一个平行宇宙,大家只知道忙工作。”

  近期,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出了“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再一次把带薪休假提升到国家高度予以强调。

  劳动不是一味地讲奉献,不是颠三倒四日夜兼程地去完成工作,不是比赛谁加班多谁内卷多,不是为了工作茶饭不思,更不是为了领导同事的一句话陷入过度自责。

  劳动不是无限制的“被压榨”,不是一个人当两个人用,更不是无条件、无休止地侵占劳动者权益并认之理所当然。

  劳动者重视自身权益保障,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用人单位遵纪守法,将智慧和金点子多用在怎么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上。

  劳动者之所以种种权益得不到保障,归根究底还是目前的法律环境下,企业违法成本极低,缺乏严格监管,社会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整体意识薄弱,劳动者对自身权益维护存在诸多盲区和顾虑。

  要落实劳动者权益的保障,劳动法和相关法律制度就应当变成一把利剑,让违法违规的企业承担高额风险,从而不敢铤而走险。

  要让职工提出带薪休假的时候,心里没有后顾之忧,让他们重视自己作为劳动者的休息权,对于花招频出的企业,相关行政部门、各级工会组织应当坚决进行管制或为职工维权。

  让职工能安心休年假,真的需要用人单位作出合理安排,统筹协调。当然,也需要职场人根据单位的需要和个人家庭生活的需要规划作好统筹安排。双方都需要努力。

  值得庆幸的是,贯彻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已经成为国家扩大内需和消费市场的一个策略,相信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应该已在不远处。

  “老板不休假,我们打工的怎么敢奢望”“一想到要请假,就会有负罪感”……受求职不易、加班文化盛行等现实因素影响,很多人对带薪休假忧虑重重,产生“不敢休”“不好意思休”等畸形的休假观,这种羞于休假的观念亟待破除。

  “平时和同事聊天时,大家都很期盼休假,但没人敢打报告请假。”刚进入四川某央企工作的王晨正在适应职场新环境,谈及带薪年休假,他感慨不已。

  有人担心误了前程不敢休假;有人繁重任务在身,怕休假增加同事的工作量;还有人眼看着领导和同事埋头苦干,自己不好意思休假……对于这些深藏在职场人心中的休假顾虑,王晨和同事们体会颇深。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早在1995年施行的劳动法中就确立了带薪年休假制度。《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等也都有落实带薪年休假的详细规定。然而,即便是法定权利,劳动者们说起带薪休假,还是会焦虑、愧疚甚至感到羞耻。“请假在心口难开”,成为不少职场人的“隐痛”。

  “要拿着休假申请单找各领导签字,还要让交接工作的同事签字,心理压力会特别大。”王晨是内蒙古人,今年8月,父母到成都看他,王晨想申请休假陪陪父母,但详细了解休假申请流程后,他有些迟疑,“身边同事没有一个人离开过岗位,我要休假的话,感觉有点心虚,所以我也就不好意思请假了。”

  王晨所在的公司是一家工程建筑企业,建设项目分散在西南各地。初来乍到,他需要轮岗到项目一线锻炼,虽然工作时间不长,但他已经深刻感受到工作节奏的紧凑,同事们时常用“5+2”“白+黑”“以项目为家”来调侃平时的工作状态。

  “这种工作氛围下,提休假是不是意味着想偷懒?”王晨有些纠结,“为了几天假期,影响领导对自己的工作评价,有些划不来。”

  和王晨的犹豫不决有所不同,从事广告策划工作的李静早已放弃了对休假的期待。“就算人不在办公室,工作却还是背在身上。”几年前,在一股脑忙完几个大项目后,她向领导申请了休假,陪家人外出旅行。然而,整个休假过程十分“坎坷”,工作电话不停,她只能一次次地请同事帮忙,回应客户需求。

  “既没玩好也没干好,无论在家人还是在客户和同事面前,都有非常强烈的窘迫感。”李静说,为了业绩与效益,自己有时会同时对接多个广告项目,行业竞争激烈,公司内部的优胜劣汰也很残酷。从小县城打拼到大都市,李静不敢在工作上有丝毫放松,那次之后,她便再也没有主动申请过休假。

  休息休假,会被与“工作偷懒”“占便宜”相提并论,会在激烈的职场竞争中被边缘化……这不仅仅是王晨和李静的顾虑,还是绝大多数职场人的心声。

  “你有请假耻辱吗?”今年3月,有媒体就这一话题发起网络投票。结果显示,在近4万人的回答中,1.8万人选择“有,一请假就焦虑”,1万人选择“没有,想休假会直接提”,另有1万人选择了“取决于领导态度和职场氛围”。

  今年7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恢复和扩大消费20条措施,其中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的内容引发广泛讨论。“老板不休假,我们打工的怎么敢奢望”“一想到要请假,就会有负罪感”……在相关新闻的评论区中,不少职场人士坦率直言,他们对于申请休假的“内疚”“羞耻”等职场情绪和心理压力呼之欲出。

  “这一心态跟职场盛行的加班文化有关,这种扭曲的文化导致大家潜意识里认为休假是不应当有的想法,只有拼命奋斗、把自己‘焊’在工作上,才能在竞争中有安全感。”何天是黑龙江人,在成都工作的10年间辗转多家互联网企业。由于老家距离较远,他通常会把年假攒起来,只为在春节时和家人多一些团聚的时间,“为此,我平时几乎不请假,而且会向公司承诺,休假期间远程办公,绝不耽误工作。”

  《工人日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带薪休假落实难的问题,在民营企业尤其是一些中小微企业尤为突出。求职不易、加班文化盛行等现实因素,使得很多人对休假忧虑重重,产生“不敢休”“不好意思休”等畸形的休假观。

  “必须强调的是,‘请假羞耻’是一种观念的误区,递交休假申请与兢兢业业工作并非背道而驰。” 四川省法学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阎付克认为,带薪休假难落实的背后,涉及一个非常重要却常常被忽视的问题,即社会多方对于劳动者休息休假的观念没有转变。

  “带薪休假是劳动法对劳动者的底线保护,休假权益不应被忽视。”阎付克认为,一些企业负责人认为,让员工休假会影响企业的生产和运转,造成成本压力,但企业要想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良好和谐的职场环境和氛围同样重要。“我们观察和统计发现,工作强度大、休息时间少,与企业职工流动性高和人才流失呈显着正相关。”

  在阎付克看来,休息休假是为了更好地工作,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需要凝聚全社会的共识,重塑休假观,形成共治合力,让劳动者大大方方地休假。

  “人要劳逸结合,要休养生息,给身体补补能量,给心情换换环境。”阎付克呼吁道,用人单位应积极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在请假流程、审批标准、请假后工作安排等方面形成明确清晰的制度安排,这不仅是法律的要求,也有利于提升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活品质,增强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阎付克建议,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用人单位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的约束,比如适度提高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标准,增加企业违法成本,为职工维权提供更多帮助和指导等。

  “当休假权益被剥夺,劳动者基于就业机会、工资收入、职级晋升的考虑,一般只有两个选择,要么忍,要么走。”作为四川省维护职工权益的杰出律师,四川伟旭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恩慧常年接触各类劳动纠纷案件,他发现,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年休假权益的情况,时常在职工准备离职或被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提起。

  王恩慧告诉记者,实践中存在大量劳动者主动放弃带薪年休假的情形,如何引导他们增强依法维权意识,转变休假观念,同样是促进带薪年休假制度有效实施的关键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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