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小伙与40岁母亲卧室偷欢被女子儿子撞破后引发悲剧
时间:2023-07-11 19:20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点击:

  鲁迅说过:“不能只为了爱——盲目的爱,——而将别的人生的要义全盘疏忽了。”爱情诚然是动人的,是美丽的,但它并不是说人生的全部要义,我们的生活无疑有着许多比爱情更加珍贵的事物,万不可因为盲目的爱抛弃掉生活中原本美好的一切,否则必然要为这一时的盲目付出惨重的代价。

  2008年发生在广州的这起案例,无疑就是因为在爱情中的盲目而引发的一场悲剧。21岁小伙与40岁母亲发生了一段不伦之恋,谁料在卧室偷欢时被女子的儿子当场撞破,从而引发了一场悲剧。那么几人之间到底有着怎样难以捉摸的关系?最后又会走向什么样的结局呢?一切还需慢慢看来。

  小民(化名)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小镇家庭,作为家里唯一的儿子,从小可谓是受尽了父母的宠爱。与所有望子成龙的父母一样,小民的父母也对他寄予了厚望,希望他可以靠读书这条路有所成就,然而小民却在学习上没有半点的天赋,成绩平平,常年属于吊车尾的水平,才读完初中就辍学去到了外面打工。

  好在小民虽然在学习上称不上优秀,却并不是一个吃不了苦的人,靠着勤勤恳恳的工作,一步一个脚印的打拼,不仅已经可以养活自己,还时不时可以帮父母减轻负担。眼看着生活一步步走上了正轨,在2006年的时候,一家人一起搬到了广州天河区棠东某住宅一起生活,小民和父亲一起在外工作,母亲则留在了家里。

  当时住在一家人隔壁的是小民的好兄弟小梁(化名),两个人在外打工时相识,由于性格投缘加上年纪相仿,没过多久就成为了关系亲近的好友。两个同样在外打拼的年轻人,在工作上互相帮助,在生活中互相照顾,关系越走越近,后面干脆就住在了一起,既方便又可以省下一笔房租,何乐而不为呢?

  两个人相处得十分融洽,虽然每天一起生活,却几乎没有产生过矛盾和纠纷,小民原本以为这样的生活可以一直维系下去,然而父母却在不久前有了搬来和自己一起住的想法,无奈之下二人只能放弃合租的生活。小梁此时也早已经把小民当成了知心的好友,为了能继续住在一起,竟然直接把房子租在了小民一家的隔壁。

  对此,不仅小民十分感动,小民的父母也对他能有一个如此要好的铁哥们感到高兴,经常会喊上他一起来家里吃饭,尤其是小民的母亲,对待他就像对待自己亲儿子一样,让小梁在与他们一家人的相处中感受到了从未感受过的温暖。此时几人的关系还在正常的范围内运转着,转机发生在后来。

  小梁在一次意外的机会得以与小民的母亲单独相处,两个人都喝了点酒,当时的情绪都已经有点上头,在他们目光相遇后竟然瞬间生出了异样的情感,做出了突破道德底线的事情。事后,两个人清醒过来都觉得后悔不已,这样的关系无疑是既有违伦理又见不得光的,被小民知道后果将不堪设想。

  然而,尽管他们内心挣扎不已,但是自从这第一次突破底线后,关系却像脱缰的野马一样朝着不可预料的方向发展了,在背地里开始了一段暧昧不明的感情。可天下哪有不透风的墙,虽然两个人尽力隐瞒了这段关系,但还是让小民察觉出了异常,一个是他最亲的人,一个是他最要好的朋友,这无疑将会是一次巨大的打击。

  那是在2008年8月10日早上,小民在网吧里通宵上完网回来,此时正满身疲惫,然而当他推开父母的房门时,房间内的场景却让他顿时清醒了过来,此时小梁正和自己的母亲缠绵在一起。小民当场就被惊呆了,但还是一声不响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只留下房间里的两个人面面相觑。

  为了祈求小民的原谅,母亲当即去到小民的房间想向他解释些什么,小梁也进来劝说他最好保持沉默,不要将事情闹大。小民当时只是默默不说话,在母亲离开后却将话说开,表示想要小梁把这件事情讲清楚。小梁却表现出一副无所谓的态度,甚至当小民问他母亲的事该如何交代时,也只是支支吾吾地说自己工作上有点忙,过几天再说。

  小民实在咽不下这口气,一怒之下拿起了放在电视机上的一把水果刀,径直朝着小梁身上捅去,他就这样倒在地上没有了呼吸。事后,自知罪孽深重的小民在想家人交代好后事后,主动去到了警局投案自首,他出于感情纠纷,在带有强烈主观恶意下对小梁实施杀害的行为已经涉及了故意杀人罪,注定难逃法律的制裁。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考虑到小民在案发后有主动自首的行为,罪行可以依法得到从轻。虽然最后的判决结果我们已经无从得知,但小民终究还是难逃牢狱之灾,作为促成这场的悲剧的人,小民的母亲此时或许已经有所醒悟,明白自己一时的任性与不负责任,造成了多么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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