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
时间:2023-08-15 08:21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点击:

  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概括起来就是两句话:“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新时代党员干部必须明确,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而绝不能用来为自己谋取私利。这既是马克思主义的权力观,也是党员干部必须坚持的行为准则。实践中,常常出现权力使用偏离正确轨道的现象,这固然同制度约束不力有关,但也同一些党员干部对权力的认识不准确、不全面有关。

  我们党的各级组织只有坚信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历史唯物主义,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权力观为指导,才能制定好党的正确主张,才能真正做到以人民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党员干部,在新的时代条件下,需要进一步明确三个观念:

  一是要明确党员干部就要为民服务的观念。作为党员干部,为民排忧解难,是一种职责的约束、岗位的要求,不应把手中的权力当成命令群众的工具。党员干部只有以强烈的服务意识和优秀的服务工作,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二是要明确权力就是责任担当的观念。权力与责任是密不可分的,权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作为党员干部不应只把眼睛盯在权力上,还应看到权力背后所凝结的责任。现实生活中一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并非因为无权,恰恰是由于权力的使用者失去了责任感所造成的。为此,作为党员干部必须把权力与责任统一起来,真正做到秉公用权,为民尽责。

  三是要明确公仆就是奉献的观念。干部是人民的公仆,是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失败的经验教训时提出的思想。我们党继承了这一思想,要求党员干部做人民的勤务员,忠诚干净地担当为民服务的职责。公仆意味着勤政为民、廉洁奉公,别无选择。因此,党员干部要当好人民公仆,最重要的是在树立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基础上,自觉地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权力运用廉洁高效,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

(责任编辑:)

关键词:

随机推荐

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