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嚣运挽戍峭磁会造成什么影响?
时间:2023-11-09 19:30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点击:

  这是一起因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引发的纠纷。当初广州市荔湾区某小区改造,研究加装电梯问题,年近八旬的郭某未同意出资加装电梯,在电梯投入使用后,其希望补足集资款后使用电梯,其他业主因反对郭某使用电梯将其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郭某支付增设电梯集资款后可使用电梯。11月8日,最高法召开发布会,发布了这宗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典型案例。

  在其他用户看来,郭某这一举动就是在硬吃“回头草”。五六年前,该小区住宅楼业主商议加装电梯时,44户业主中有32户业主同意,但居住于3楼、年近八旬的业主郭某因有异议,未参与出资,结果导致加装电梯工程延误一年多。等到电梯都安装好了,看到方便了,就想交点钱插进来,想拉后腿就拉后腿,想占便宜就占便宜,实在是难以容忍。

  客观来讲,其他业主的心情和感受能够理解,不过,从法律上讲,这种将人拒之门外的做法,很难得到支持。这是因为,加装电梯在使用属性上是建筑物的共有部分,郭某与其他业主对电梯享有使用权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至于有的业主认为,大家都不同意郭某使用,这是行使共同决定权,“少数服从多数”,其实也不尽然。根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郭某使用电梯属于法定权利,加之没有损害其他业主使用电梯的合法权利,故而不能因为他人拒绝,而被排除在外。

  当然,从公平公正的角度看,郭某在使用电梯之前,还需要支出应有的费用。按照法院的判决,郭某按前期加装电梯筹资方案,支付10077元费用后,对新建电梯拥有与32户业主同等的权利和义务,该住宅业主代表应向郭某提供电梯卡,供其搭乘电梯使用。问题是,因为此前郭某的异议行为,致使电梯加装被延误,事实上损害了其他业主的权益,故而从合理性的角度看,似乎也应当就此作出适当补偿。

  在这起纠纷中,郭某无疑是最直接的受益者。作为一个开始反对加装电梯的人,再到后来的反悔者,法院的判决给了他享受电梯便利的机会。考虑到郭某已年近八旬,这一判决也体现了对老年人的关怀。

  当然,因此受益的,还有更多的业主群体。在老旧小区改造中,类似郭某这样出尔反尔的业主其实不在少数。部分业主起初并不配合,存在异议,在加装电梯问题上犹豫徘徊,事后又觉得现成的电梯确实是方便,也想享受一下便利。保护业主的“反悔权”,允许他们后期加入其中,有利于扩大加装电梯的支持面,更好地推动老旧小区改造进程,造福于更多业主群体。

  司法是正义的守护者,也是社会进步的推动者。在这起纠纷中,一审二审法院坚持以法律为准绳,兼顾公平原则,作出了维护业主“反悔权”的判决。更值得一提的是,最高法将其作为典型案例,也为各级司法机关处理类似案例提供了借鉴和遵循,有利于“按图索骥”,充分考量加装电梯涉及的法理、情理,作出更妥善的司法判决。□柳宇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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